特朗普政府以芬太尼等问题为由,宣布自3月4日起对中国输美产品再次加征10%关税。我国政府表示强烈反对并于今天中午接连表态,并发布反制措施,包括加征关税、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和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等。
根据国务院公告,此次加征关税的对象主要锁定在自美国进口的农业产品,对原产美国的小麦、玉米、棉花、大豆等进口商品分别加征15%、10%关税,且不予减免。此次农产品加征关税将会对相关品种的进口产生影响,进而影响国内商品价格走势。
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
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
2025年3月3日,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%关税。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,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,破坏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,经国务院批准,自2025年3月10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。有关事项如下:
一、对鸡肉、小麦、玉米、棉花加征15%关税,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1。
二、对高粱、大豆、猪肉、牛肉、水产品、水果、蔬菜、乳制品加征10%关税,具体商品范围见附件2。
三、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,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,现行保税、减免税政策不变,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。
四、2025年3月10日之前,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,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,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。